各学院:
为尽快做好新生户口落户工作,现将户口接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时间
9月7日—10月23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接收材料:请各学院统一收齐以下材料后交至保卫处一楼中厅户籍室。
(一)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:
1.请在《户口迁移证》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学院、专业、班别及本人学号、联系电话,在备注栏上注明身高和血型。
2.《户口迁移证》迁入地址: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。
3.《户口迁移证》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区招考院录取名单上一致,右下角签发日期处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。
(二)身份证复印件: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清晰复印)1张,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:“此复印件仅用于落户使用”,将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好粘贴在《户口迁移证》背面。
(三)个人证件照: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,照片背后注明学院、姓名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按照公安机关要求,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办好户口落户后必须办理南宁本地身份证。
身份证办理地址:西大派出所(南宁市秀灵路西二里4号),联系电话:3855250。
(二)办理新生落户需要一段时间,在未落户前请新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,以免丢失不能及时办理而造成麻烦。
(三)请各学院学工组或新生班级将户口迁移证上的数据以班为单位录入Excel电子表格,做成电子文档(样表见附件)再由学院汇总发送到保卫处,邮箱地址:bwchzk@gxu.edu.cn。
此通知发到班级,如有不明之处,请咨询保卫处,联系电话:3239301。
保卫处
2020年9月4日